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.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(知识产权局)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。是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代理,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。同时,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在2004年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教技〔2004〕4号),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,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。这就迫切需要出台新时代加强和引导高校专利质量提升,发明专利申请机构,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发展的文件,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,服务教育强国、知识产权强国、科技强国建设。
服务范围
1.知识产权代理服务:代理中国、美国、欧洲、日本、中国香港、中国台湾及世界各国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申请;专利资讯检索、专利预警分析、专利布局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制
订;
2.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:海外护航、专利侵权、337调查、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服务;
3.科技项目服务:国家科技项目咨询,培育、申报(高新技术企业认证、双软认证、国家创新、专利金奖、人才计划等申报),香港发明专利申请,企业管理、亚马逊产品备案、科技成果转化、鉴
定;
4. 其他服务:美国UL、FDA认证, 质量体系认证、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注册及专利申请
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,部分区别特征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,其他区别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,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,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,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的专利号为00800381.5,个人发明专利申请,优先权日为1999年03月22日、1999年03月24日和1999年05月04日,申请日为2000年03月21日,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09月19日。
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.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(知识产权局)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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